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省饶河县乌苏里江涝区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饶河县乌苏里江涝区治理工程
地点:黑龙江省(自治区)双鸭山市(地区)饶河县(区)乌苏里江左岸及其一级支流下游两岸;建设单位:******水务局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内容:本次工程共治理骨干排水沟道12条,总长79.062km,其中:骨干排水沟道10条,长69.086km,自然沟道清淤2条,长9.976km,衬砌骨干排水沟道8条,共16.81km。主治理措施为骨干沟道清淤及部分沟道局部衬砌。主治理措施为骨干沟道清淤及部分沟道局部衬砌。共配套骨干建筑物56座,其中,桥9座,新建1座,拆除重建8座;涵洞38座,其中方涵33座,圆涵5座;排水闸7座,均为拆除重建。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