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数据工程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3047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数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11-19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壹万贰仟柒佰零伍元整(大写)(21270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数据工程项目 |
服务范围 | 省、市、县、乡镇级自然资源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等。 |
服务要求 | 详细设计范围为本次项目中定制化软件开发部分(定制化软件开发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包括制定实施方案、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和数据库设计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330个日历日,具体工期节点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标准 | 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孔小赋,张涛,曹玉红,霍家丽,张锐,陈治睿,郭闻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数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安徽省地质资料馆)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339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