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制剂车间一楼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端制剂车间一楼改造项目已由******改革局以 株荷发改备[2024]5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高端制剂车间一楼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1号;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将高端制剂车间一楼3000平方米的预留区域改造成一个净化车间,包含净化安装工程。净化安装工程预计1500万,包括装饰、暖通、电气、给排水、弱电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 130天(设计施工同步进行)?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改造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深化设计)及其相关辅助工作,全过程现场指导,配合施工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发包人要求》;②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①设计单位需严格按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深度能完整、无误、准确指导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最新GMP认证要求;②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符合最新GMP认证要求。
2.7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3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70万元及以上药品生产车间洁净厂房(含生产线布局)项目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承担设计任务),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设计范围等关键信息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4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月),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70万元及以上药品生产车间洁净厂房(含生产线布局)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承担施工任务),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施工范围等关键信息内容,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日期为准)。
3.1.5信誉要求:(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工程)、注册岩土工程师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施工机械设备: /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无在建工程情况,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省外企业除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外,还须另行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企业开具的证明文件);(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接受由不超过三个(含三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⑧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⑨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1号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天职国际)
联 系 人:钱良友 项目负责人:张琪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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