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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咨询服务招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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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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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ZBRW-2025-001850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超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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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

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 596号》文批准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起于青川县骑马乡,设置骑马枢纽互通与已建G75广甘高速相交,经青川板桥、瓦砾、黄坪、蒿溪、乐安寺、桥楼、青溪、平武古城,止于平武县母家山,设平武枢纽互通接拟建G8513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

项目初设批复线路线全长90.659Km,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全线桥梁总长33.093Km,隧道总长29.798Km,桥隧比高达70%。主要工程量:路基土石方1066.62万m3,大中桥28870.7m /145座(含连续刚构桥、连续梁桥4849 m /7座),特大桥4221.8 m /3座,隧道29798m/17座(其中特长隧道11780m/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服务区、停车区各1处。项目采用BOT+政府股权合作模式实施。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24.5m,设计荷载:公路I级,隧道主洞建筑限界:净宽10.25×5.00m,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技术规范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如实查验、记载建设项目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落实情况;

2)收集项目资料,分析本项目情况,制定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工作计划及技术方案,梳理本项目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施工、水保监理、水保监测有关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落实的情况,给本项目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提供指导依据;

3)负责牵头组织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咨询评审会议(包括支付相关会务费用和专家评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编制本项目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报告,取得专家认可的技术评审意见,确保本项目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4)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关于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的其他事项,且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

2.3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平高速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

2.4标段概况

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 投标人必须通过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核并在十一师集采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

3.1.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省级及以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服务工作。

3.1.4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技术职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省级及以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3.1.5 信誉要求:

A.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C.在20211******法院生效判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集团) 禁止选择的供应商。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关联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以公司账户将招标服务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招标服务费的投标无效,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银行账户:************862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服务费(可简写)。

注: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中标单位需承担本项目招标专家评审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附件资料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不包含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黄坪社区广平高速运营中心;收件人:李超;电话:******

原则上上传平台的电子版(PDF格式)为纸质版本扫描件,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委员会修改评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黄坪社区广平高速运营中心

人:李超

   话:******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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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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