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矿井热源改造(EPC+O)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矿井热源改造(EPC+O)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有限公司。
2.2矿井概况:******有限责任公司均股合作建设的煤矿企业。矿井井田面积83.7Km2,保有资源量2.54亿吨,矿井决算投资22.7亿元。矿井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2016年1月矿井产能由陕西省煤管局核定为500万吨/年。截至2023年6月底,保有资源储量2.44亿吨,剩余可采储量1.26亿吨。公司采用整体托管运营模式。
矿井含煤地层为三叠系上统瓦窑堡组,主采煤层由上到下依次为5号煤和3-2号煤,其中5号煤是中厚煤层,大部可采,平均厚度2.19米,平均埋深328米;3-2号煤是薄煤层,全区可采,平均厚度1.10米,平均埋深377米。两层煤的平均层间距为49米,煤层倾角为1~3度。
矿井采出的原煤全部入洗,洗选工艺采用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分选工艺,煤质具有低-中灰、低硫、低磷、高粘结的特点,属稀有气化煤,主要产品为45号气精煤和洗中煤,用户集中在河北、河南、山西及四川等地。
2.3项目规模: 行政、生活区等热水供暖区域热源改造,包含办公楼、浴室灯房、食堂活动中心、宿舍以及彩钢房、蒸发结晶厂房热源,以及生活热水热源改造,总供热规模4.08MW,新增中深层地源热泵系统及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中深层地源热泵供热规模2.1MW,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热规模为1.98MW,热媒参数为:供暖60/50℃热水,生活热水采用50℃热水。中深层取热井采用同轴换热井技术,设计并垂直深度约3000m,共计2口取热井,单井设计流量45m3/h,单井取热量不小于837.4kW。设1台一体式热泵机组,供热量为2100kW,热媒参数为60/50℃热水,同时设18台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室外天气 -25℃下设备可正常运行,其中9台用于供暖系统,9台承担生活热水负荷,热泵机组室外供暖设计温度-10.3℃下的制热量为110kW,同时配套热泵机组设有循环泵、补水定压泵、软化水箱、蓄热水箱、配电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同时对现状锅炉的控制系统进行改造,整个智能控制系统需对矿区供热系统(含原有蒸汽锅炉供热系统)的供热能源综合利用进行实时监测,实现远程数据传输及自动控制功能。
2.4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含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5运营服务期: 从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5年 。
2.6招标范围:******有限公司矿井热源改造(EPC+O)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项目运营期内日常运营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含易损件及耗材)、能耗管理、应急抢修、供热服务等全部工作。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工程总承包能力,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或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项目部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运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还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具有1项类似项目EPC+O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企业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网站可查询;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6)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5 年 03 月 22 日至2025 年 03 月 26 日,在******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6.4如有相关技术问题,标证通办理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寺湾乡后滴哨村
联 系 人:惠孙文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北区轩辕大道5号创业大厦005号
联 系 人: 李姝臻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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