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
项目标段名称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政府方建设期补助最高限价:人民币444775.00
万元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委员会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总报价
特许经营期
工程质量目标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有限公司
本项目政府方建设期补助:人民币444677.77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3)年度一次性抽检合格率(监督部门抽检数据)不低于94%。
第二名
本项目政府方建设期补助:人民币444688.88万元
第三名
本项目政府方建设期补助:人民币444774.22万元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本项目政府方建设期补助金额:人民币444774.00万元,其中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为人民币150500.00元”与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150500万元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经济部分评审标准暂列金额的条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5项“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管理局(******)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报价评审等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委员会,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5年4月1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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