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56,815.91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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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路工程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356,815.91 元 | 1(件) | 356,815.91 元 |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非渝注册企业,需办理入渝备案。(提供“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外地入渝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4-08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盖章签字的响应文件一套
- (一)交付时间:200日历天
- (二)交付地点:合溪镇风门村
- (三)付款方式:
(一)不支付预付款;
(二)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经审核已完工程价款的60%;
(三)第二次付款:全部完工支付至经审核完成工程总价款的60%;
(四)第三次付款:工班结算审核完毕、相关资料完善后,支付至经审核结算工程总价款的80%;
(五)第四次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结算工程总价款97%。
余3%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质保金。每次支付款项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民工工资部分需提供劳务发票及工资表);工程结算时,应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发票,提供民工工资部分需提供劳务发票及工资表,以上支付条款按甲方资金情况进行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高宜强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金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