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FJ0702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宝发改【2023】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学******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学院内;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用于新建1栋五层综合实验楼5000平方米及其配套公用辅助工程;
2.4招标范围:涉及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服务内容;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供本项目全部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7.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5年1月到2025年03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2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建设局【2025】24号文件要求,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9.3本项目评标方式为远程异地评标。
10、联系方式
招******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中学
地 址:林业苗圃街西长安路南
联 系 人: 程远鹏
联系电话: ******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