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空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H-2025-014
二、项目名称:******医院空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包公大道1号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2#D8706室
成交金额:捌万玖仟壹佰零贰元整(小写:8910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医院空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零星空调维修服务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2号楼空调以及院内外其他区域的空调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旧损件更换。空调设备包含分体式空调、多联机空调、风机盘管、新风、排风空调、空调管道、泵组等。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提及的维修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1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楠、赵记、刘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街道丽景苑综合大楼1810室,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703、1702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3307332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