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1300-04-01-692200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塘横西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塘横西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及设计
标段(包)名称
公告
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大亚湾西区塘横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大亚湾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
规模
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塘横西部片区),为完善园区内部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为:新建龙塘一路及周边配套道路,配套停车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工程等。其中:1、龙塘一路及周边配套道路实施总长约2618 米,实施红线宽度为15-27米(道路沿线均同步敷设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管径采用D2000mm)、电缆管沟、通信管道等):2、新兴产业园区(塘横西部片区)配套停车场,面积约13339.4平方米,设置车位358个:3、配套便民服务设施面积约20651.6 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电力电缆沟、通信管群部分)、绿化工程、配套停车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具体以相关审批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塘横西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及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地下管线探测、测量、地质勘察等;2.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拆改图),具体专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电力电缆沟、通信管群部分)、绿化工程、配套停车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设计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及工程验收标准编制工程检测、监测任务书。
工期
(交货期)
勘察及设计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
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
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405.5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106.00万元,工程设计费为299.5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
2.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质。
2.2设计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2.2.3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联合体各方至少各具备一项本项目招标所需的资质。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同时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
开标
地点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办事处
联系
地址
大亚湾开发区龙海二路16号
招标人联系人
周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澳头大亚湾大道9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招标监督机构
******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质量标准: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及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3.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3.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3.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3.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4.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5.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6.按照******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 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7.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5〕191号)要求,决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
8.其他相关方式:
8.1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
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供投标人下载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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