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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5-06-19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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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招标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G******53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类别:服务类
******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含光明村等加压站)内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保卫巡防、门岗值勤及人员、车辆出入安全管理工作等。
2.6招标内容:为穗云水司生产厂区和7个******消防巡查及协助突发事件处理等安保服务。
2.7服务期:服务年限为2年,暂定自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最高投标限价:******.64元。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00%。
2.10服务地点:广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项目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 “信用广州” 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5.2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1)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2)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
查询网址******/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3)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成功办理投标登记后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2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险的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4.2.1 收取方式:
4.2.1.1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4.2.1.2由招标代理代收
******有限公司代收。
4.2.2 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险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01会议室(7楼))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险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当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招标人要求索赔时,不得要求招标人提供除了招标人出具书面索赔通知和保函(保险)原件外的其他资料作为索赔资料。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1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3.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09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07月09日10点0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01会议室(7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云水路266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云水路266号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
9.投标人注意事项
9.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9.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9.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9.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9.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9.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8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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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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