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地坪漆改造 (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地坪漆改造(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地坪漆改造,根据业主要求完成指定地点改造,并保证验收合格。
序号 | 地点 | 施工工艺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公司指定区域 | 自流平 | 平方米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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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指定区域 | 环氧砂浆 | 平方米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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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 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 6 月 27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7 月 4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南北大道696号 地 址:******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 系 人: 黄老师
电 话: ****** 电 话: 18******6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